信用卡 指南 温州银行积分计划细则
温州银行积分计划细则
 

第一条 参加资格

一、金鹿借记卡和温州银行系列信用卡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我行有权终止其参加我行积分计划资格,或对其账户已记积分予以调整:

a) 被我行止付、停用或交易限制的;

b) 已申请销户的;

c) 卡片逾期状态的;

d) 由于系统原因导致积分计算错误的;

e) 违反《金鹿信用卡章程》或我行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二条 积分计算和累计方法

一、信用卡(公务卡除外)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2元可积1分,通过优惠类等商户刷卡消费3元积1分,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公务卡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2元可积1.5分,通过优惠类等商户刷卡消费3元积1.5分,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

二、借记卡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1.5元积1分且单笔1000分封顶,当天总积分最高按2000分封顶;借记卡通过优惠类商户刷卡消费2元积1分且单笔1000分封顶,当天总积分最高按2000分封顶;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

三、优惠类商户包括超市、仓储式卖场、水电煤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等;减免类商户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教育、社会福利、养老、慈善机构等;标准类商户为除优惠类、减免类商户以外的商户。所有商户类别代码及名称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具体以商户申请POS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导致影响积分累计的,我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银行卡积分不设有效期,只要卡片状态正常有效则积分长期有效。

五、银行卡换卡或到期续卡后,原卡内消费积分将自动更新至新卡账户,销卡后卡内积分将自动清除且无法重新恢复使用。

六、信用卡预借积分

a)信用卡积分账户不够时可先透支积分兑换礼品,透支部分的积分在6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获得的积分自动进行偿还。对于到期未能偿还的积分,将以每积分 0.005元的标准从信用卡账户中出账。

b) 信用卡普卡最多预借积分 2 万,信用卡金卡、白金卡最多预借积分 5 万。

第三条 申请注意事项

一、柜面兑换积分礼品: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代理他人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到任意网点填写《温州银行积分业务申请表》,在业务类型栏选择“礼品兑换”,填写要兑换的礼品编号、礼品名称和数量。

二、网上银行兑换积分礼品:

1信用卡、借记卡持卡人登录我行网上银行,点击“客户服务”菜单下面的“金鹿卡积分”,选择兑换积分的卡号,即可显示卡片当前可用积分,点击“兑换”按钮进入礼品兑换界面。然后持卡人选择相应礼品并填写数量、收货人姓名、手机号码、收货人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后点击确定,便可完成兑换。

2、信用卡持卡人登录我行网上银行,点击“信用卡业务”菜单下面的“积分商城”,即链接到我行官方网站积分商城,注册积分商城会员且绑定信用卡卡号,点击需要兑换的礼品加入购物车,并填写数量、收货人姓名、手机号码、收货人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确认后,点击支付;画面自动跳出支付页面,选择需要兑换的信用卡,输入卡片的有效期、CVV2,手机验证码,便可完成兑换。

三、积分商城兑换积分礼品:信用卡持卡人登陆我行官方网站积分商城,注册积分商城会员且绑定信用卡卡号,点击需要兑换的礼品加入购物车,并填写数量、收货人姓名、手机号码、收货人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确认后,点击支付;画面自动跳出支付页面,选择需要兑换的信用卡,输入卡片的有效期、CVV2,手机验证码,便可完成兑换。

四、微信银行兑换积分礼品:信用卡持卡人关注温州银行信用卡微信平台并绑定信用卡卡号,点击我的优惠积分换礼,点击需要兑换的礼品并填写数量、画面自动跳出支付页面,输入预留手机号码,卡号末四位点击下一步,输入验证码确认支付,便可完成兑换。

五、礼品配送:客户在柜面、网上银行、积分商城或微信银行成功申请积分兑换后,礼品将在15个工作日内由礼品供应商统一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客户指定地址。

六、银行卡积分兑换电子卡券类礼品不支持退换;兑换实物类礼品除因商品质量问题外暂不支持退换(其中借记卡兑换的实物礼品仅支付换货);如因存在缺货情况的,我行客服人员将直接与客户联系协商同意后,更换其他同等价值礼品或退还已扣积分。

七、我行与礼品供应商无任何合伙、代理和保证关系,如客户所兑换的商品出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我行将协助配合礼品供应商处理解决,我行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