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我行启动了董事会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行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陈宏强先生、邢岛先生、葛立新先生为执行董事,邵新力先生、苏加标先生、王健先生、汪勤先生为股东董事,冯雁女士、张积满先生、杨康乐先生、夏宽云先生、殷剑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共同组建并成立我行第七届董事会。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均已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鉴于我行第七届董事会相较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变更人数已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