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温州银行信用卡客户: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明确我行信用卡的产品定位与功能,维护发卡银行、持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我行对原《温州银行金鹿信用卡领用合约(适用于丰登卡)》进行了修订调整,现修订成两版,分别是《温州银行金鹿信用卡领用合约(适用于丰登普惠产品)》、《温州银行金鹿信用卡领用合约(适用于丰登随心产品)》(以下合称《领用合约》),现予以公告。
新《领用合约》将于2022年4月11日正式实施,原《领用合约》同时废止。
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温州银行信用卡的一贯信任与支持。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