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快讯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我行于202041日起受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业务。为进一步推动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相关工作,简化客户操作流程,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我行将于831日分批对符合转换条件的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1. 20201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包括部分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2. 截至2020830日,未通过手机银行或线下方式办理LPR转换的。

(二)以下贷款不参加批量转换

1.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 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3. 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固定利率贷款。

二、批量转换方式

统一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在贷款剩余期限内保持不变,直到贷款结清。

三、批量转换时间

2020831

四、温馨提示

(一)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二)如您不愿意参与此次批量转换,请您在830日之前选择登陆手机银行或联系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与我行协商具体定价基准转换事宜和签订补充协议,如您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我行将视同您默认转换为固定利率。

(三)如您对此次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异议,可与我行网点另行协商。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浙江:96699、上海: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或联系咨询原贷款经办行客户经理。

 

                                         温州银行

                                           20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