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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电动车充电桩场地改造工程(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州银行电动车充电桩场地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州鹿城区温银大厦。工程费用约28.7536万元

招标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电动车充电桩场地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址的网页复制件,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4年3 月7日930分之前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501室报名,报名费300元 。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银行-采购信息(网址:http://www.wzbank.cn/purchase info/list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7日93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温银大厦407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温州银行-采购信息(网址:http://www.wzbank.cn/purchase info/lis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人: 谢工  

   话: 88990532

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501室

人: 黄先生  

   话: 15058749791